氨氮及含磷廢水資源回收與再利用技術

 

刊登日期:202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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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盟舜 / 工研院材化所;黃育銘、張誌成、吳庭昀 / 上品綜合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環境部自民國100年起針對晶圓製造、半導體製造等事業訂定氨氮排放標準為30 mg/L,自107年起,將金屬表面處理業、電鍍業及製革業納入氨氮的管制範圍,並規劃於110年、113年及116年分三階段逐步加嚴。目前國內相關法規已對正磷酸鹽及總磷訂定放流水排放標準,環境部針對半導體業、光電業及科學園區將於116年、118年及120年分三個階段實施總磷管制。工研院研發團隊採用薄膜蒸餾法將氨氮廢水處理後,產製濃度≧20%的氯化銨或氨水,同時放流水中的氨氮濃度亦符合排放標準;並採用薄膜蒸餾法將含磷廢水進行提濃程序,將廢水濃度由8%~10%提升至40%~43%,濃縮液經由再利用廠商轉製再生磷酸,同時產出高品質回收水。
 
【內文精選】
薄膜蒸餾法應用於廢水資源化
1. 氨氮廢水產製氯化銨/氨水回收再利用
工研院材料與化工研究所團隊採用國內廠商自主開發的全PTFE材質脫氣模組,研發用於氨氮廢水資源化的Pilot系統,如圖三所示。並針對貴金屬回收業實廠的高濃度氨氮廢水(氨氮濃度1.9%~2%)進行資源化,產製氯化銨或氨水,處理時以濃度50%的氫氧化鈉(NaOH)將氨氮廢水的pH由原本的6~7之間調整至10~12間,使氨氮轉化為氣態氨(NH3)。當氣態氨通過疏水性多孔膜後,分別以32%濃度的鹽酸(HCl)或純水(冷卻至5˚C~10˚C)進行吸收,經多段批次處理後,可分別產出濃度≧20%的氯化銨或氨水,於廠內循環使用,實現廢水資源化與污染減量雙重效益。
 
圖三、氨氮廢水產製氯化銨/氨水系統
圖三、氨氮廢水產製氯化銨/氨水系統
 
2. 含磷廢水濃縮處理再資源化
工研院材化所研究團隊採用國內廠商自主開發的全PTFE材質脫氣模組,研發用於含磷廢水濃縮再資源化的Pilot系統,如圖五所示,並針對光電業實廠的含磷廢水(磷酸濃度約為8%~10%)進行資源化。處理時以薄膜蒸餾技術進行兩階段提濃,第一階段將廢水磷酸濃度由9%提高至19%~22%,第二階段由磷酸濃度20%~21%濃縮至40%~43%。後續於導入實廠應用時,結合逆滲透(RO)、薄膜蒸餾(MD)及機械式蒸氣再壓縮(MVR),進行多階段濃縮處理,先以RO將含磷廢水濃縮至≧8%,再以MD提濃至≧40%,最後透過MVR濃縮提升至≧60%。濃縮液經由再利用廠商轉製再生磷酸,同時,分離出的高品質回收水可進行再利用,實現資源循環與廢水減量的目標---以上為部分節錄資料,完整內容請見下方附檔。
 
圖五、含磷廢水濃縮再資源化系統
圖五、含磷廢水濃縮再資源化系統
 
★本文節錄自《工業材料雜誌》464期,更多資料請見下方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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