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學隆 / 工研院產科國際所
隨著氣候變遷影響全球經濟向低碳轉型,電動車(EV)與儲能系統(ESS)已不再僅是消費性產品或電網輔助設施,而是演變為產業大國競爭的核心戰略資產。在此背景下,鋰離子電池及其上游的關鍵礦物—鋰、鎳、鈷、錳、石墨等,被重新定義為攸關國家生存的「戰略物資」。另一方面來說,過去三十年間,由技術突破、生產效率驅動的全球化電池產業分工造就了高度集中的供應鏈結構,特別是2000年代的日本、2010年代的韓國與2020年代的中國,在電池材料加工與精煉環節占據壓倒性的主導地位,引發了歐美與這三國電池工業強權彼此間的競爭焦慮。美國、歐盟、日本與韓國作為全球電池產業鏈中的關鍵國家,在電池產業上呈現出既合作又競爭的態勢。面對供應鏈脆弱性與地緣政治風險,這四個經濟體不約而同地啟動了大規模的國家戰略,試圖將電池關鍵原料的供應鏈「自主化」與「在地化」。然而,受限於各自的資源稟賦、產業結構、財政能力與政治體制,它們選擇了不同的發展策略路徑:美國依託強勢的財政補貼與「友岸外包」試圖強行重塑供應鏈;歐盟利用其龐大的單一市場制定嚴苛的環保與循環經濟規範吸引業者在地設廠;日本與韓國均有電池原料資源蘊藏稀少問題,日本深耕上游權益投資與下一代技術研發;韓國則試圖在維持電池製造業優勢的同時,透過靈活的外交與資本運作填補短缺。
【內文精選】
總結
如表一所示,觀察四個國家/區域對於電池原料本土化供應策略比較時,美國電池產業本土化策略構建了從上游礦物開採到下游回收利用的政策體系,融合了稅收激勵、產業優先化、研發支持與供應鏈聯盟。與中國20年前啟動的產業政策相比,美國當前政策推進時間較晚。開發本土供應鏈、培養勞動力、商業化新技術均需長期投資與持續政治支持;歐盟缺乏類似於美國聯邦級的財政轉移支付能力,因此依賴「布魯塞爾效應」。透過設定高標準(電池護照、碳足跡),試圖將競爭場域從「價格戰」轉向「綠色戰」,即便所有現有專案成功,歐盟至2030年仍無法實現50%以上的關鍵礦物自給率,歐盟自始即不尋求完全自給自足,而是採取多元化進口來源與區域協作的務實路徑,研發計畫凝聚了跨境研發合作,避免成員國之間的補助競爭;日本借鑑稀土危機的深刻教訓,構建了全球首創的「JOGMEC+戰略儲備+國際夥伴」協作體系,強調供應鏈韌性而非自給率,通過盟國合作實現分布式產業基地,而非中央集中式本土化,以分散風險,並試圖透過固態電池技術跳過現有的紅海競爭。韓國的策略利用合資企業(JV)作為緩衝,並依賴國家金融機構為企業海外擴張背書。美歐雖然推動本土採礦,但受阻於社會許可(Social License)進展緩慢,相比之下日韓直接放棄本土採礦(因資源匱乏),全力支持海外投資;中國壟斷最為嚴重的礦物加工環節,美國BIL與歐盟CRMA都將此列為重點,日本JOGMEC採取了穩健的「資源外交+技術躍進」雙軌策略,以求在冶煉技術與權益上的長期布局試圖有所突破;電池回收方面,歐盟的法規強制力最高(規定含量),美國的激勵則最直接(視為礦物來源),日韓則將其視為彌補資源短缺的戰略手段---以上為部分節錄資料,完整內容請見下方附檔。
▼表一、美、歐、日、韓對於電池原料本土化供應策略比較
★本文節錄自《工業材料雜誌》470期,更多資料請見下方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