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中貿易戰對全球太陽光電產業佈局分析

 

刊登日期:202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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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怡靜/工研院產科國際所
前言
美國與中國大陸的貿易戰角力已持續多年仍無退場跡象,美國自2018年起批准對太陽光電模組進口課徵四年的關稅,從2018年的30%開始,2019年為25%、2020年為20%,到最後一年2021年降至15%,但川普政府在2020年10月宣布取消對雙面太陽能面板的關稅豁免,並將15%稅率提高到18%。
 
美國前總統川普於2020年取消對雙面太陽能模組的關稅豁免,但美國國際貿易法院法官卡茲曼(Gary Katzmann)在2021年11月16日判決中表示,川普的命令「構成總統受賦予權限以外的行為」,因此,根據美國太陽能產業協會(SEIA)表示,所有在川普時代繳付此關稅的業者,都可以獲得退稅。本文將分析貿易戰手段,如:關稅壁壘、配額制度、最低限價制等手段,對市場與產業的實質影響性,從歷史背景的發展脈絡,觀察貿易戰對於太陽光電產業業者的實質影響性,與業者的回應策略。
 
美中貿易戰訊息整理
由表一的管制措施發展脈絡大致可得知,美國從2017年4月頒布201條款主要為全面性的透過進口管制加成課稅,增加中國大陸進口產品的價格,縮小進口與美國境內太陽光電產品的價格差距,藉此增加美國境內太陽光電製造業的優勢。但,同時以中國大陸為主的製造業者為規避輸美關稅風險,相繼提升於越南、泰國與馬來西亞地區的產能,以產能分散至越南、泰國、馬來西亞等第三方地區,減緩單一製造地過於集中之風險。因此,從近年美國模組進口國可以看出,高度集中於越南、泰國與馬來西亞等地區。
 
隨著中國大陸加速海外產能佈局的速度,美國時隔幾個月也將第三地國家列為進口管制對象,以防堵中國大陸業者規避進口關稅。但,美國給予太陽光電電池與模組的關稅豁免額度為每年2.5GW,實質上對於被課徵高額稅額的業者並不高,且同時在中國大陸以高性價比的優勢競爭下,多數開發商仍會選擇以價格低的產品為主要考量。因此,提升關稅實際上並未對中國大陸產品造成巨大衝擊。
 
表一、2017~2021年美國對中國大陸太陽光電產品管制措施
表一、2017~2021年美國對中國大陸太陽光電產品管制措施
 
因此,美國政府在近幾年來,更進一步對太陽光電產品做更細部的管制,如雙面太陽能模組、新疆多晶矽製成之太陽光電產品都列入管制對象,但以雙面太陽能模組而言,在同樣場域能夠增加較單面太陽光電模組10~15%的發電效益。雖較單面模組市占率低,但整體市場佔有率已有逐年增加趨勢,為此,美國政府對太陽光電雙面模組的管制也在豁免與課稅中反覆不一。而在多晶矽方面,過去美國政策較少對單一供應鏈之產品進行管制,多晶矽為太陽光電產品中最上游的原料,透過拉晶切片後成為矽晶圓,再加工成為矽晶電池與模組。
 
美國對新疆多晶矽制裁初期造成太陽光電製造業恐慌,但隨後中國大陸業者立即調度產能,以非新疆地區,如內蒙古、四川等地之多晶矽做出口,後續並未對整體產業造成大幅衝擊。但少了關稅保護措施後,中國大陸業者以原有報價搶市,將讓非中國大陸之業者難以競爭。並且短期內全球太陽光電生產鏈之原料,仍高度仰賴中國大陸,因此美國政府若貿然對中國大陸制裁,將可能造成該國之太陽光電安裝成本上升,反而不利於裝置目標達成---以上為部分節錄資料,完整內容請見下方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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