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亞化學LED 專利糾紛判決始末

 

刊登日期:2004/3/5
  • 字級

東京地方法院於2004年元月30 日作出判決,命令日亞化學公司應支付200億日圓給該公司離職員工中村修二先生。中村於在職期間從事藍光發光二極體(Blue LED)的研發,成績卓越並為公司創造鉅額的營收,但是公司僅依內部規定發給2萬日圓的獎勵金,中村不服向法院提出告訴,請求公司支付鉅額的發明報酬。判決雖然尚未定讞,但一審的結果震驚全球的科技界,主管專利業務的日本特許廳也積極思考如何修法,以避免類似訴訟事件帶來不良影響。中村目前在美國加州大學擔任教職,他在藍光LED 的傑出研究成果,未來有可能獲得諾貝爾獎。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