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靠度」的觀念其實早在二次大戰期間德國在研製V1 火箭階段時,就有系統強度決定於其中最弱環節的觀念。1952 年美國電子設備可靠度顧問團(Advisory Group on The Reliability of Electronic Equipment; AGREE)對電子裝備進行研究,並提出可靠度報告之後,把「可靠度」定義為「產品於既定時間內及特定使用環境條件下,執行特定功能,成功完成工作目標的機率」。所以,在明確的定義下進行長期可靠度測試,從成功機率很容易研判一種產品是合格的或是失敗的。任何產品,尤其是電子光電產品,在上架前都應該要有可靠度測試數據,這是生產者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