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肉加工產業副產物全循環與能源自給模式之建構

 

刊登日期:202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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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羽展、謝欣如 / 工研院材化所;許裕杰 / 台灣卜蜂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隨著循環經濟與淨零碳排議題日益受到重視,食品加工產業正逐步朝向整合型資源回收系統轉型。禽肉加工過程中會產生大量副產物,包括羽毛、血液、內臟及廢油炸殘渣,同時亦產生高濃度有機廢水,若未妥善處理,將對環境造成顯著衝擊。以台灣卜蜂肉品加工廠為案例,提出一套完整之資源循環利用架構。屠宰副產物透過高溫高壓化製程序轉化為高附加價值產品,如羽毛粉、肉骨粉及雞油,並作為飼料原料再利用;同時,製程廢水導入厭氧消化系統進行處理,以回收沼氣能源,預估產氣量約達每日800 m3。厭氧處理後所產生之污泥,則進一步評估其後續資源化利用之潛力。本系統整合廢棄物資源化、能源回收與養分循環,展現降低環境衝擊與提升資源利用效率之潛力,結果顯示,整合型處理系統可作為推動禽肉加工產業邁向永續發展之重要策略。不僅降低環境衝擊,亦提升經濟價值與能源自主性,符合循環經濟與淨零排放之發展趨勢。
 
【內文精選】
廢水厭氧創能
1. 雞肉加工廢水特性
雞肉清洗及加工製程產生高濃度有機廢水,在卜蜂食品加工廠中,主要分為兩股廢水特性,第一為主要含血液、脂肪及蛋白質之屠宰加工廢水3,000 CMD,原水COD約為6,000 mg/L,經過DAF後CODs為650 mg/L;第二為高濃度醃製廢水100CMD,COD為3,000 mg/L,原廢水設計僅透過好氧生物處理模式進行處理。但以傳統好氧處理需消耗曝氣動能,每公斤COD去除需消耗1度電,且醃製廢水具高油、高鹽特性,於好氧中處理中不易降解COD,若可將此類廢水導入厭氧系統,除了可強化難分解物質降解效率,亦可產生沼氣創能,是兼顧污染防治與能源回收的重要技術。
 
2. 厭氧創能
廢水厭氧處理可將廢水中之有機物經過水解、酸化、甲烷化過程,轉換為甲烷與二氧化碳,進一步將甲烷回收可作為再生能源使用。文獻顯示,以牛屠宰廢水(Slaughterhouse Wastewater)在12 L實驗室模槽於中溫條件下(35±1℃)測試,進流COD為32,000 mg/L,OLR達到10 g L-1d-1具有最佳系統效能,COD去除率達94%,沼氣產量為27 L/d,甲烷濃度為89%;實場屠宰廢水,甲烷產率普遍介於0.09至0.22 m3 CH4/kg COD之間,於最佳操作條件下可達約0.20 m3 CH4/kg COD,且甲烷含量可達60~90%,顯示屠宰廢水導入厭氧廢水系統,具有不錯的沼氣創能潛力。
 
因此卜蜂公司透過新設三座AFB系統進行沼氣創能,以降低公司碳排與外購能源,進一步提升能源自主性,其中兩座各200 m3用於處理屠宰加工廢水,一座100 m3專門處理醃製液,總預估沼氣產量可達788 m3/d,進一步可供廠內沼氣發電機發電或導入鍋爐取代天然氣使用,預期每天可創造1,182度電或取代473 m3天然氣使用,如圖三所示。
 
圖三、雞肉加工廢水厭氧創能示意圖
圖三、雞肉加工廢水厭氧創能示意圖
 
厭氧污泥資源化利用
在台灣食品加工廠所產生之厭氧消化污泥,在法規上多被歸類為「事業廢棄物」,其再利用途徑受到嚴格限制,須依據廢棄物清理法及相關子法規定,製造業污泥須經過再利用許可或符合特定公告用途,方可進入資源化管道。相較於畜牧糞尿可依農業資材管理機制回歸農地,食品加工業污泥即使來源相對單純,仍需經過個案審查與品質檢測,其行政與經濟成本均顯著較高,現況多做為污泥植種再利用,如圖四所示,但去化量有限,無法去化的廢棄污泥僅能委託代處理業清運焚燒處置。相較歐盟對厭氧消化產物採取不同的管理邏輯,根據歐盟肥料產品規範(EU Fertilising Products Regulation, EU 2019/1009),只要消化後產物符合特定品質物」,其再利用途徑受到嚴格限制,須依據廢棄物清理法及相關子法規定,製造業污泥須經過再利用許可或符合特定公告用途,方可進入資源化管道 ---以上為部分節錄資料,完整內容請見下方附檔。
 
 
★本文節錄自《工業材料雜誌》476期,更多資料請見下方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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